Sunday, October 21, 2007

新聞 台大攬才 額外加給無上限

我相信這是台灣高等教育歷史性的一步

學術研究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厲害的人帶領
什麼經費器材等 是在有人才之後的事
能帶動挖角風也很好
這樣大家才會一起拼
在這個全球競爭的時代
要優秀的人 相忍為國 實在是不切實際啦
嗯 台大有在進步 看起來李校長辦學能力相當不錯
------------------------------------------------
〔記者申慧媛/台北報導〕力拚成為國際一流學府,台灣大學校務會議昨日通過新聘教師及研究人員的額外加給規定,最快下學年度起,有潛力、夠水準的新聘教師或研究人員,就能領到額外月薪加給,金額沒有上限,此一措施不僅顛覆國內齊頭式教師待遇結構,甚至可能掀起學界挖角風。

比照美國一流大學給薪

台大校長李嗣涔說,國內教授月薪本俸加研究費在十二萬到十四萬元之間,一年以十四個月計算,年薪不到兩百萬元。台大的目標是比照美國柏克萊或史丹福等一流大學給薪。上述大學有很多優秀出色的年輕學者,年薪有十萬美金至二十萬美金行情,折合台幣約三百多到六百多萬元。李嗣涔說,加給目的是希望台大各學院能夠更積極招聘優秀有潛力的年輕學者加入研究及教學行列,讓台大更快在學術研究上有成績表現。

爭取人才躋身國際名校

台大教務長蔣丙煌說,新聘教師研究人員月薪加碼的規定,可能是用於新聘助理教授等有潛力新人時,有助於台大爭取人才,也有可能是用於多個單位同時爭取出色的教授學者時,讓台大的學院學系多點本錢禮聘學者,避免一流的學者被挖角,流向薪水是台灣三倍到五倍的香港、新加坡大學。

新規定最快下學年實施

台灣大學實施「新聘教學研究額外加給作業要點」一年,原規定限制每月可額外加薪最多一萬元至五萬元不等,教師領取額外加給時間,最多只有三年,一旦獲聘為講座教授者即停止加給。由於執行成效有限,未能發揮加分作用,為台大延攬更多優秀人才,校方昨天修訂作業要點,取消一萬至五萬元的額外加給金額上限,最多領取三年的限制也一併取消。

辦法中同時規定,加給對象必須在學術上獲有具體貢獻,經所屬學院專案小組審議通過,且經校長核定者。

加碼經費由各學院籌募

李嗣涔說,各學院要給新聘教師及研究人員的月薪額外加碼經費,不是從學校財務預算提供,而是由各學系五項校務基金來支付。

五項款項分別是各學院收取研究計畫的十五%至二十%的管理費、場地出租收入、募款和財務利息及推廣教育收入等,換句話說,各學院要給新聘學者月薪加碼,得先完成募款籌措到相當經費,才能夠加碼高價尋才。

以目前台大校內各學院發展情況,李嗣涔評估,管理學院、理學院、電機學院,甚至醫學院等,都有條件提供受聘學者額外的加碼經費。

文章出自 自由時報頭條

2 comments:

  1. 那希望做為大學生的我也可以跟上腳步
    不然就很浪費了....

    ReplyDelete
  2. 我也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一步。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