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7, 2007

轉貼 愛美的孩子,沒有錯

對這篇文章深有同感
好像進大學前
大家都鼓勵 不要在意外表
但是 在進社會後
合宜的打扮 卻又也是重要的禮節
而穿衣打扮應該也是需要學習的
過猶不及呀

轉載自 http://blog.udn.com/witchirene/1256655

帆布鞋與踝襪



就讀國二的大姪女,前陣子說要買雙新的帆布鞋。她說,帆布鞋只能放假穿,平時不可以穿到學校去。



原來學校管制帆布鞋,跟我讀國中時,是一樣的。十幾年來,中學對學生穿著的規定,沒有改變多少。倒是另一個限制令我訝異,姪女說踝襪(很短、只到腳踝的那種襪子)也不可以穿。我念國中時,至少還可以穿這短短的襪子。



姪女發著牢騷:「老師好奇怪,叫我們不可以穿帆布鞋跟踝襪,可是他們自己都在穿。有的老師還會穿垮褲,為什麼我們就不行?」



我也不懂:為何學生不行?



再把年齡層放低一點,帆布鞋又不在限制之列。我帶了大姪女跟就讀小三的二姪女去西門町逛,一人各買一雙converse,小的可以穿去上學。



顯然,帆布鞋與踝襪,本身沒有錯,但,也有錯。此話怎解?就看什麼人對這兩樣物品下定義了。中學生開始會打扮,也試著從衣著尋找認同並此以做為區隔,因此帆布鞋與踝襪便被貼上「壞學生」標籤。小學生還沒有面臨到這個亟欲尋找同儕、自我身份定位的問題,自然沒有張貼標籤的需要。



不只是帆布鞋、踝襪,染髮、燙髮、戴耳環、首飾等,都是一樣的意思。不久前,看到一則美國新聞,也說某些學校要開始管制學生穿著過低的垮褲。



尋找認同



青春期,那真是一段黯淡的歲月。我那時滿臉痘疤,又胖又醜,學校裡總有些漂亮女孩,懂得打扮,有男生追。我雖認真唸書,但也希望有男孩會喜歡我,可我那種死樣子,當然是不可能的。



那時我給自己找的台階是:沒有關係,只要好好唸書,以後一定會遇到欣賞我腦袋的男孩。不只是我這樣告訴自己,連所有外在的聲音,父母、老師、社會都充斥著這種論調:不要在意外表!



這種倡議,正是所有可怕問題的來源。學生的快樂,一定要被剝奪?



為何不能兼顧外表與內在?誰說腦袋與外表一定衝突?這是事隔多年、歷經不少挫敗之後,我才開始反撲質疑的問題。我喜歡我自己看起來漂漂亮亮的,何過之有?



學校(尤以中學)美其名是「為了孩子好」云云,實際上,是為圖一個管理上的便利以及升學為優先的目標。青春期的孩子,開始在意自己的外表,能否吸引異性,是天性,任憑管制再嚴,他們仍有辦法尋找他途宣洩。



我看到的教育,常常不是溝通(但沒有任何一個大人會承認:自己不民主),而是一條鞭。大人為了讓孩子住嘴,往往以「為你好」當託辭。當這種互動景象呈現時,我不禁聯想到監獄:這跟一座監獄裡的囚徒和典獄長,有什麼差別?



如果教育的本意,是啟蒙,透過這種以規訓為主要方式的教育,根本不可能達到啟蒙的目標。而且這種欠缺廣泛討論、卻急於下定論的互動,足以解釋為何現在的民主社會,徒有民主之名、卻無理性討論之實。



愛美,沒有錯



愛美,是人的天性,沒有錯,更不是罪。問題在於,如何和孩子一同思考「美」這件事。



只要孩子好奇,我會鼓勵他們嘗試染髮、穿耳洞。在這過程裡,要不斷再去跟孩子溝通的是,如何透過流行資訊,再多認識一些自己的特色、肯定自己。這並不會有唯一的標準答案。民主的真義,不是在得到定於一尊的結果,而是論辯的過程,人的價值由是展現。



唯有瞭解並接受自己的特質(我不用優缺點形容,是因為這是一體兩面的事,所以是特質)時,才能喜歡自己。



一個真正喜歡自己的人,才不盲目。不盲目隨波逐流的公民,社會才可能建立起理性批判的思維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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