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25, 2009

陸委會主委:CECA非FTA

從別的網誌上看到的
因為FTA是在WTO架構下面簽 有主權意涵
為表示台灣是有主權的
所以 經濟部長出來說CECA就是FTA
但是之前 在野黨質疑簽FTA中國勞工將會排擠台灣勞工就業
所以 賴主委就說CECA不是FTA
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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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台灣 經濟協定非傾中

日前民進黨蔡英文主席投書報紙,指出政府若與中國大陸簽訂「CECA」,中國勞工將排擠本國勞工就業,造成本土企業關廠歇業。

在野黨把政府研議中的「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與全面性開放的「自由貿易協定」(FTA)搞混了。兩岸經濟交流正常化的進行,未來不管以哪一種協議的形式出現,台灣都不可能向中國大陸「全面開放」。

馬總統幾次嚴正指出,不會讓陸勞進來;八百多項農產品,也不會開放大陸貨登台。政府捍衛人民生存、堅守主權,鐵證歷歷。對去年五二○以前就登台的大陸食 品,現在的政府把關更嚴;對岸本不情願談食品安全協議,因為我們的堅持,後來從善如流;對方代表來台,馬總統和我分別以中華民國總統及行政院陸委會主委的 官方身分接見。在野黨莫須有的擔憂,來自不切實際的論斷。

不管是FTA、CEPA、CECA,還是政府擬議中的「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簽約主體的身分各有差異,不該一概而論。若與對岸簽署此類協定,政府當然會 就產業項目逐一評估,謝謝輿論的提醒,政府本就在執行。台灣製貨物哪些產品會藉「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而獲益,評估的工作繁雜;擬議未來協定的具體內容更 是艱鉅,政府將就產業需求,往對我們最有利的方向推進。至於涉及主權的部分,馬總統的就職演說中,其實已表達很清楚了。台灣的生存是兩岸交流的前提,兩岸 經貿正常化的過程中,不容許台灣主權有絲毫的損害。

經濟協定,攸關百姓生活,當然不該將其簡化為意識形態的問題。關於此議題,目前意見兩極。把簽「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當成是仙丹,以為就可讓台灣安然置身 在全球金融風暴之外,不切實際;視其為催命符,認為簽了後,台灣就「傾中」、「喪失經濟主體性」,更是跳躍與武斷。推動「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以守護台 灣為原則,政府必須且正在細緻地分析利弊。

這陣子,石化業龍頭為「CECA」請命,認為將有利於其四兆產值。業者的良言美意,政府傾聽,政府也一定會解決他們的困難。另一方面,我們也注意到四兆中 有二點三兆人纖與紡織等下游生產者,中小企業為其主力,例如我一向關心的毛巾業、寢具業等本土傳統產業。未來如何阻擋中國大陸產品的傾銷,以保護其產業、 就業及社區,政府責無旁貸。政策規劃,循序漸進,不須在芻議出爐前,就先加以莫須有罪名。

這就是跨疆域經濟協定的困難所在。有些項目,我們要但對方不要,反之亦然。同時,建立獲益產業的回饋機制以及弱勢產業的補償機制,更是關鍵。利害關係產業 與勞工的利益平衡問題,政府會仔細拿捏。此政策重擔,令人白髮,所以我上周提出「審慎穩健地發展更優惠的經貿措施」主張,力求在主權與繁榮兩方面「人財兩 得」。在野黨強調要有「機會與風險」的評估,我們早就啟動。保護台灣利益,不止於大聲嚷嚷,政府早已著手上路,歡迎大家加入。

【2009/02/1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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