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15, 2010

強挖農民私有地 苗縣長花公帑替弟開路



強挖農民私有地 苗縣長花公帑替弟開路

繼竹南科學園區用地徵收的粗暴畫面登上國際媒體後,苗栗縣長劉政鴻再遭縣民指控,濫用公權力侵占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以及農民基於公益捐出供大眾通行的產業道路,在未經地主同意下進行道路拓寬。而這段用公帑闢建的8米寬道路,竟只通到劉政鴻弟弟劉政池的土地前,地主們在投訴無門下只好狀告法院,並於日前打贏官司拿回土地。
全文見 台灣壹週刊 477期


縣府拓路侵佔民地 敗訴還地

自由時報 2010-7-16
苗栗縣政府涉侵佔私人土地,地主賴春旺獲勝訴,縣府已刨除柏油鋪面還地,道路前方為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的土地入口。(記者彭健禮攝)
苗栗縣府表示,拓寬苗12之 1線道路,是考量眾多遊客、道親參訪天賜自然生態園區,及當地酪農、住戶需求。(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府拓寬苗12之1線道路,地主賴春旺控告縣府竊佔土地,在他的私有地鋪柏油供公眾通行,苗栗地院判決縣府敗訴,縣府已刨除柏油、返還土地;由於拓寬路段剛好在縣長劉政鴻胞弟、台灣郵政董事劉政池的土地附近,賴春旺也控告劉政鴻涉嫌圖利,「為自家人開路」,苗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罪證不足,裁定不起訴處分。

為胞弟開路? 縣長不起訴

劉政鴻昨天到造橋鄉、後龍鎮交界處的苗12之1線的拓寬路段會勘,他表示,當地有一貫道知名的「天賜佛院」及3戶酪農戶、20多戶住家,因為常有遊覽車進出天賜佛院,酪農戶也需要用卡車載運飼料,道路狹窄不敷需求且易生危險。

他說,後龍鎮民代表魏水樹等人及天賜佛院在96年4月向縣府陳情拓寬,縣府會勘後認為有拓寬必要,因鑑界疏失才引發侵佔民地的爭議。

劉政鴻表示,拓寬道路是因應天賜佛院、酪農戶及多數民眾的需求,全線已拓寬到 5米以上,絕非只拓寬到弟弟的土地附近。

賴春旺的胞兄賴木旺昨天也到場說,他們兄弟基於公益,也捐出部分土地供政府闢建鄉道,但96年7月發現自家農牧地的樹木被推倒、土地被剷平,才得知縣府侵佔私有地來拓寬道路,詢問縣府後,才發現縣府僅憑地主劉冠延(劉政池兒子)一人的同意書就輕率拓寬,且僅拓寬到劉政池的土地入口處。

劉政池表示,發生爭議的路段是既成道路,路燈、電桿位置都未改變,縣府是依道路現狀改善,他用兒子劉冠延的名義無償提供部分土地供縣府拓寬,是為了改善通往天賜佛院的道路交通,與他的3千多坪土地開發案無關。

天賜佛院主任委員莊金平說,天賜佛院自然生態園區佔地約十公頃,因風景優美、花木扶疏吸引許多道親及遊客,遊覽車進出頻繁,為了道路交通安全,支持縣府拓寬


花公帑替弟開路? 劉政鴻駁周刊報導將提告
【聯合報╱記者胡蓬生/後龍報導】
2010.07.16 03:47 am
針對周刊報導指苗栗縣府拓寬苗12之1線道路是「縣長花公帑替弟開路」、「強挖農民私有地」,縣長劉政鴻昨天率員現勘並澄清,強調周刊及部分電視台扭曲事實,想炒作成五都選舉議題,對他非常不公,他將提告。

苗12之1線是從台13甲線(尖苗公路)通往天賜佛院、阿義埤方向,引發爭議的拓寬路段,距尖苗公路口約200公尺,柏油路面已刨除,縮減成單線車道。

劉政鴻指出,當初台鐵改善豐湖平交道,將原在底下的小路與尖苗公路銜接,92年傅學鵬縣長任內並編定為苗12之1線,因路窄且近年到天賜佛院的遊覽車多,縣府接受陳情、會勘後決定拓寬,當時公告拓寬路段的地主是他姪兒,他弟弟劉政池為地方交通,樂於捐地開路。

他說,拓寬後因地主賴木旺主張地遭占用,重測發現確有偏移,經法院裁定,刨除路面還地,但現有路況影響交通安全,仍將協議價購或徵收,設法改善。

劉政池也到場說明,強調道路拓寬並非為通往他家土地,當初提供土地同意書時,公告的地主確實是他家人。

賴木旺說,希望全案依法行政,占用到他的土地,就必須復舊還地,未來如要拓寬,應有完整計畫。

【2010/07/1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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